亲情,是最大的和解力量
●度尽劫波兄弟在
记者 赵云 通讯员 蒋文雅 莫林建
“你们俩是亲兄弟,有什么比兄弟情更重要的?”
“你们都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们的父母还在,肯定不愿看到你们闹成这样!”
市人民法院,一起原、被告为亲兄弟的继承纠纷案件开庭时,来了一大群亲朋好友旁听,有的还是从宁波特意赶来的。大家的目的只有一个,希望兄弟俩能放下嫌隙,和好如初。这一幕,让法官赵玲燕非常动容,也给了她开展庭后调解的信心。
很多家事“剪不断、理还乱”,但亲情是最大的和解力量。经过调解,双方最终打开心结,千言万语凝结成一句“家和万事兴”。
去年夏天,在母亲过世后没几天,弟弟王二就对哥哥王大、外甥女小张提起诉讼,要求判处母亲的房票份额归其所有。
父母育有两子一女,女儿已过世,涉案房子原属王二、父母共有。10多年前,父亲过世。2022年,王二与母亲、王大、小张四人办理公证手续,其他三人放弃对属父亲所有的三分之一房屋的继承,该遗产由王二一人继承。
2023年,因“城村两改”的推进,当地政府征收了涉案房屋,并给予市场化安置,王二取得了400多万元的房票,母亲为共有人。
王二称,2023年母亲立下遗嘱,载明待她百年之后,房票中属她所有的权益,由他继承;母亲过世后,他需要王大和小张协助办理房票转让手续,所以提起诉讼。
没多久,王大和小张也对王二提起类似的诉讼。赵玲燕发现,事情不像王二说的那么简单。
原来,父母共有三套房屋。其中两套,分别是王大、王二共有的。其实,这两套房屋就是分给了王大和王二的。而兄弟俩起争执,是因为第三套房子。
第三套房子,母亲有5/24的份额,涉及36万元的票房。王二认为,按照母亲的生前意愿,这些份额全部由他继承。但王大反对,认为自己也有一半的继承权。
为了印证自己说的,王二向法院提供了母亲于2023年立的书面遗嘱。这份遗嘱中,母亲不仅将其第一套房子的份额全部给王二,还将其第三套房子的份额全部给王二。
“母亲立下这份遗嘱,我怎么一点也不知道?”这份遗嘱的出现,让兄弟俩彻底决裂。王大还质疑遗嘱的真实性、有效性。
此外,王大提供了相应的录音证据:母亲生前,他曾多次询问母亲房票是否有他的份额,母亲回答有的。
根据现有证据,赵玲燕判断书面遗嘱的效力更高,但王大对此难以接受。王大称,早在1995年,父母立过字据,对第三套房子的归属作出约定。
王大提供的字据显示,当时父母和王大夫妇、王二夫妇共同签署了这份字据,第三套房子归六人共有,他们的舅舅作为见证人,字据代写者为老李。
王二也拿出一份同一天立的字据。该字据中,父母明确表示,第三套房子由他们两人共有,其他人无权处置。
两份字据,孰真孰假?为此,赵玲燕联系了两人的舅舅,对方因年迈中风已不记得当时的具体情形。不过,舅舅的家人主动表示,将做王大、王二的思想工作,让兄弟俩化解矛盾。
接着,赵玲燕又辗转联系上了老李。目前,老李已退休,定居在宁波。一看两份字据,老李立即有了判断。他说,同一天他不可能代写两份字据,王大提供的那份字据是他代写的。
第三次开庭前,老李特意从宁波赶到温岭,希望一起解开兄弟俩的心结。庭审中,兄弟俩还是剑拔弩张,毫不相让。
庭后,赵玲燕再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
“都说手足情深,我从宁波过来,就是不愿意看到你们闹成这样。”老李苦口婆心地对兄弟俩说道。
来的亲朋好友,有兄弟俩年迈的姨妈、一起长大的表兄弟等,大家都从亲情出发,诚恳地劝说。赵玲燕则采用背靠背的方式,从法理等方面做兄弟俩的思想工作。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兄弟俩的态度慢慢发生改变。最终,大家达成共识:母亲所属的36万元房票,王大和小张各分到6万元,剩余部分由王二继承。同时,对母亲账户里的15万余元遗产,也做了妥善分配。
调解结束时,夜幕已经降临了。王二当场支付给王大、小张等人相应的款项,一大家子人高高兴兴地从法院离开。
“赵法官,真谢谢你,你可帮了我们大忙啊!”兄弟俩的亲朋好友一个个向赵玲燕道谢。
“应该是我谢谢你们,有了你们的热心帮助,兄弟俩才能握手言和。”赵玲燕衷心地说道。这一刻,她的内心冒出了一句话:亲情,是最大的和解力量。
●亲情纽带的修复师
去年下半年,张大一纸诉状,将母亲、二妹、三弟都告了,要求他们协助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
多年前,张大的父亲还在世时,一家人就签订了分家协议。根据当时的协议,张家三套房屋,一套归张大所有,一套归三弟所有,剩下的一套待父母百年之后,由张大和三弟共同继承。
“这套房子虽然是全家人共同审批的宅基地,却是由我出资建成的。”张大称,父亲过世后,他协助三弟对另一套房屋进行过户,但现在他们却不配合他过户了。
案件看似简单,但承办法官潘勤刚深知,一纸诉状背后,往往藏着一家人的矛盾。于是,他通过下村走访、邀请双方分别到法庭谈话等方式,了解背后的矛盾症结。
经了解,他们之所以不协助张大过户,是因为张大家不仅未赡养母亲,还经常和母亲发生争执。
由于张大常年在外经商,母亲平时跟三弟来往比较密切。二妹离婚后,和母亲一起居住。张大一家认为,母亲一直偏心三弟,加上婆媳性格迥异,双方有着较深的隔阂。
为了过户的事,张家兄弟俩闹得不可开交,争吵得激烈时还报过警。村里曾为张家兄弟多次组织调解,但都没有成功。
村干部表示,张大并未对母亲不管不顾,经常给母亲送米面油,该尽的义务也不推脱。
“如果判决的话,势必激化双方矛盾。”潘勤刚称,依托共享法庭,他组织双方开展调解。他多次和张母谈心,让她意识到协议是全家自愿签订的,这不仅是法律凭证,也是道德承诺。同时,他还劝张大,母亲年纪大了,要尽好赡养义务,照顾好母亲的情绪。
开庭当天,兄弟俩的舅舅也到场了,双方都同意庭前调解。争议的焦点,还是母亲的赡养问题。
调解时,三弟拿出当初的分家协议,说一并把第三套房子处理了。考虑到二妹没地方居住,被告方提议第三套房子将由二妹和三弟各占50%份额。
对于这个提议,张大一方并无异议。
经过四五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目前,母亲尚有租金收入,兄弟俩每年给母亲2000元的赡养费;待无租金收入后,兄弟俩每年给母亲5500元的赡养费;如果母亲生病,医疗费由大哥、三弟平摊,陪护等费用则由二妹、三弟承担。
协议签订后,一家人的矛盾终于缓和了。
不久前,潘勤刚到张母家回访。当时,张大的妻子带着儿子正在探望老人,一家人其乐融融。“我婆婆天没亮就出去卖自己种的小菜,她年纪大了,这样不安全,我们劝不动,请法官帮我们劝一劝。”张大的妻子和潘勤刚说道。
这一幕,让潘勤刚看到昔日撕裂的家庭关系弥合了,也对司法工作有了更深的感悟:家事纠纷往往法理情交织,法官既要当定分止争的裁判者,也要做亲情纽带的修复师,通过调解让法理穿透隔阂、让温情融化坚冰,让“走散”的亲人续情续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