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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1版:要闻

禁渔期联合执法检查 打响幼鱼保卫战

  本报讯(通讯员江文辉)为加强海洋幼鱼资源保护,修复振兴东海渔场。近日,松门镇组织农渔办、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队、市场监管、渔港管理站等工作人员,对辖区的菜市场、餐饮店等涉渔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

  根据海洋伏季休渔规定,自休渔起始7日后至开渔前,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禁止销售,并且把除龙头鱼、虾蛄两个品种之外的6种海洋渔业资源列入重点保护品种。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来到当地的育英菜场,以及东南工业区的海鲜楼、小炒店进行检查。执法人员介绍,5月1日至7日为海鲜销售的缓冲期,过了7天时间,发现销售上述违禁渔获物的,将依法予以收缴,并送往当地的社会福利机构。对于活体梭子蟹等,收缴后一律放归大海。

  近年来,超低温-60℃海鲜问世,解冻后的海产品与新鲜海产品很难分辨,这给当天的执法活动带来了难度。对于经营户提出柜台里的海鲜为超低温-60℃解冻出来的,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其提供相应的凭证。

  这次行动是进入禁渔期后该镇组织的首次联合执法行动。“下一步,我们会强化执法巡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捕捞、违规销售违禁渔获物等行为,强力保障禁渔期制度的有效落实。”松门镇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队负责人陈韶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