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上竟被装了定位器
记者 赵云 通讯员 陶晨
关系破裂,感情不忠……为了掌握所谓的“证据”,证实自己的猜忌,他们都选择在对方车上悄悄安装定位器,获取他人行踪轨迹。这并不是电影中的桥段,两名“被爱所困”的男子就因此获刑。
监测行踪违法。检察官表示,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非法获取、利用的行为都是对他人权益和社会秩序的严重侵害,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前任精准掌握她的行踪
“这几个月,我把车开到哪里或者停到哪里,他都会出现在附近。”2024年10月20日,王女士因感情纠纷报警,并向民警表示,她怀疑自己的车被前男友袁某安装了定位器。
当天,她开着车子到街上一家快餐店吃饭。没多久,袁某就情绪激动地出现在她附近。
两人曾同在鞋厂打工,交往过一段时间。之后,王女士提出了分手,但袁某一直纠缠,两人还闹到过派出所。当时,袁某承诺以后不再联系王女士。
“我怀疑她跟我分手,是因为杨某。我就想看他们是否在一起。”经过警方询问,袁某很快就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袁某表示,自己是从去年8月开始监测王女士的行踪。定位器是自己网购的,趁着王女士不注意,偷偷装在了她的车上。
也许是觉得单方监测还不够,去年10月,袁某又网购了一个新的定位器,将王女士车上原先没电的定位器替换下来。替换下来的定位器他又安装在了杨某的车上。
直到接到民警通知,杨某才知道自己的车子被装了定位器。他说,因为工作关系,他经常坐王女士的车去上班,这让袁某产生了误会。“王女士开车带我去工作,车子停下来后10多分钟,袁某就骑着电动车出现在我们附近。”杨某称,一次王女士将车子停在挺远的地方,袁某也打电话过来,精准地说出她停车的位置。
2025年1月13日,公安机关将本案移送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发现,袁某因与王某存在情感纠葛,为掌握王某、杨某行踪,在未经对方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将网购的GPS定位设备安装至王某、杨某的机动车上,非法获取他人轨迹信息60条以上。
经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5年2月,法院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法院认为,袁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后,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检察官介绍:“车辆行驶轨迹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取他人车辆行驶轨迹等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车上陆续被装了三个定位器
冯先生从没有想过,自己会因为定位器,三次前往派出所。
“我的车上不会被人安装了定位器吧?”2022年5月1日晚上,赋闲在家的冯先生心血来潮检查了自己的车子。
在车辆副驾底盘位置,他发现了一个黑色的盒子,外面还套了层袋子。又惊又慌的冯先生,带着找到的东西前往派出所报案。
有了前一次的经历,冯先生开车多了几分小心。一个多月后,他在驾驶室下方的底盘上,又发现了一个跟上次一样的装置。他没有拆下设备,开着车去了派出所。
民警询问冯先生是否有怀疑的对象,冯先生摇了摇头。他表示,自己只是前段时间和前妻闹矛盾报过案,已经调解好了,并无与其他人产生过纠纷。
一周后,冯先生接到了民警打来的电话,民警怀疑他的车辆还有定位器。尽管有点迷茫,冯先生还是开着车来到了派出所。经过检查,民警发现冯先生车辆保险杠内侧粘着一个疑似定位器的白色塑料盒。
那到底是谁在冯先生车上装定位器?他又为什么要安装定位器?
就在冯先生第三次来派出所的前一天,一名叫虞某的人进入民警的视线,被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虞某发现自己隐瞒的事情败露,很快就坦白了一切。
虞某表示,他妻子每天早出晚归,行为异常。经过跟踪,他发现妻子和冯先生多次一起出入,他怀疑妻子背叛了自己。
虞某说,妻子曾承诺不再和冯先生接触,但他发现两人通过手机保持着联系。为了稳住自己,妻子告诉他,冯先生还欠她一笔钱。
于是,虞某打听到冯先生的家庭住址,还找到了冯先生的妻子张女士,希望张女士帮他带个话,让冯先生不要纠缠他的妻子。但张女士却告诉他,他们二人已经离婚了没有联系,她也想找到冯先生索要孩子的抚养费。
通过张女士,虞某得知冯先生的车辆信息。一天趁着夜色,他找到了冯先生停在路边的车,悄悄将定位器安了上去。
第一个定位器被冯先生发现后,虞某和张女士商量决定再安装一个定位器。虞某再次购买了一个定位器,费用由他和张女士平摊。虞某查到冯先生的车辆位置后,向张女士发送过几次车辆定位的图片。
第三个定位器,也是虞某装在冯先生的车上的。经查明,虞某共非法获取冯先生车辆轨迹信息达170余条。
经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虞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检察官提醒,《刑法》《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都强调了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广大群众需严格遵纪守法,理智冷静处理情感问题,切勿非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避免还没失去感情,却先失去自由。
私装定位器,夫妻之间也不行
浙江咨道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圣勇称,私自给他人安装定位器是不合法的,轻则突破《民法典》中的隐私保护构成民事侵权,重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就算夫妻之间也不例外。
朱圣勇列举了相关的司法案例。路女士在丈夫刘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其轿车中安装定位器,之后被丈夫诉至法院。刘先生认为,妻子的目的在于探知他的行踪信息,进而窥探该行踪信息背后所隐含的私生活秘密。路女士则称,作为夫妻,她有权知道车辆及刘先生的行程信息。
法院认为,由于夫妻之间具有相互忠诚的道德义务,路女士有权过问甚至调查刘先生是否具有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的不当行为,此即为目的上具有正当性。但路女士为了实现正当目的,通过私自安装定位器的做法实现,明显具有违法性。鉴于路女士的行为已经侵犯刘先生的隐私权,法院判处路女士赔偿刘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朱圣勇说,尽管双方为夫妻,但在法律意义上,双方均为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这就意味着二人不可以在未获对方许可的情况下,任意实施侵犯对方私密空间的行为,刺探、获取对方的私密信息。
浙江欣泰律师事务所潘伟娜律师称,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常常因为怀疑对方有不当行为而在其手机或车里安装定位和监听设备,以期获取对方的行踪和证据。“即使是为了维护夫妻关系的忠诚,使用非法手段来监视伴侣仍然是违法的,并可能受到法律谴责。”潘伟娜说,婚姻关系应该建立在尊重、信任和爱的基础之上,即使在感情出现问题的时候,也不能通过侵犯对方隐私的方式来解决。夫妻一方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必须格外注意方式方法,确保自己的行为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否则可能会失去作为无过错方的优势,不仅无法达到自己的合法目的,还令自己陷入违法甚至犯罪的泥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