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偏见中对自我修正
★市三中 郑慧
我对自己说,身为两个孩子的母亲,身为一个班级的小主任,得对得起这样的身份。对待孩子及学生,都要一碗水端平,不偏不倚,才能服众。这说起来挺容易,做起来却挺难。
大娃和二娃相差9岁,这是时代社会政策造就的年龄差,是一条永远迈不过去的鸿沟。两个孩子的认知、审美差距绝对是巨大的。而我以为的大孩子的成熟,9岁距离的谦让,却又不那么……显著存在。
干架是时刻发生的。弟弟打开了姐姐的绘画本,用他自认为的五彩缤纷的颜料在上头随意涂抹,姐姐发现后急了眼,手一推,后续一地鸡毛……等我下班回到家,推开房门时,看到的是挂了鼻涕坐在外婆怀里的小弟,以及红着眼睛,气呼呼的姐姐。
姐姐为什么还在气呼呼呢?
原来,外婆以“你是大孩子,你不应该让一让弟弟吗”为由,批评了姐姐。
大的必须要让小的吗?我想,这就是老一辈人的偏见吧!女必须让男吗?我想,这是社会的弊习。两个都是孩子,不存在谁必须谦让的问题。但这种老辈人的偏见如何消除呢?根源上是去除不了的,就像橡皮,擦过依旧留痕。
我只能对母亲说,咱们看事,是非对错,不要一味认为小娃娃不懂事,就要包容他,也不要认为姐姐懂事了,就要求她做到完人。小孩子有小孩心气,委屈这情绪我们不要赋予她。
姐姐扑到我怀里,抽抽噎噎。我抚一抚她的背,也叹了一句:“弟弟确实小,让是不必的,但姐姐,我们对他是要教的,懂吗?”
外婆起身,抱着小弟出了门,未发一言。
我不知道这偏见该如何从她的认识中改变,我对她固有的印象就是顽固;我不知道我对女儿说的话她有没有听进去,但我表述中的“确实”已经有了偏斜之意;我也不知道,工作中的我在处理学生问题时,经常出现的谈话教育中是否也有“主观”的言语。但我明白:
昨天的阳光,是照不干今天的衣裳的。
所有的偏见,是一种经历。人生会经过风沙,经过河流,经过成长,经过……于偏见中对自我修正。
【老师的话】最近很欣赏汪曾祺、刘绍棠那些大师们的作品,淡而有味,娓娓道来。提笔写这篇以“偏见”为话题的作文时,想着亦可从家常道起,再明丘壑。于是,动笔写下“我对自己说,身为两个孩子的母亲……”起笔文字,引出日常生活中,琐事中,处处可见的“偏见”。
“偏见”于人心中是一种“随见”、不经意的“主见”。不偏不倚的中正,实非常人所能做到。而我,是一介凡人,又是要办各种小事、小小事的大人:好几十个学生的“妈妈”、两个小朋友的妈妈。那就从二孩家庭中的争吵入手吧!于是,用这种“针眼里见大方”的方式写下了“偏见”。
外婆的批评是一种偏见,我看似公正的劝慰也是一种偏见。反思从家到校,从校到社会,偏见根深蒂固,难以拔除。一是由个人造成,二是受社会陋习影响。根源无法消除无法撼动,怎么办呢?随之带出最后的观点——于偏见中对自我修正。
考场作文,时间仓促,仅止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