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了筹措首付款的烦恼”
住房公积金新政获好评
本报讯(记者陈潜 通讯员缪鑫)“新政让我避免了筹措首付款的烦恼,减轻了购房压力,这真是实实在在的红利。”自从4月起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新政策全面实施以来,许多像徐女士这样的年轻购房者感受到了便利。这项旨在更好地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需求、缓解购房及还贷资金压力的政策,不仅简化了购房资金筹备流程,也让更多家庭更轻松地实现安居梦想。
根据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政策,在台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的购房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直接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其中,职工购买新房的,携带身份证原件和认购合同到公积金中心申请即可;购买二手房的申请人和卖房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拟购房屋不动产权证原件、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买卖合同应明确房源、首付金额和卖房人银行收款账户等信息),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申请人在购房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须由本人办理,他人不得代办。购房人配偶、父母、子女参与提取的,需提供关系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之日起1个月内,应完成买卖交易,因特殊情况导致买卖未在1个月内成交的,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
“希望通过这项政策,进一步减轻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资金压力,让更多家庭早日圆梦安居。”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岭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去,他们将积极利用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努力提高新政策的知晓率,并致力于提升服务效能,让更多市民从中受益,不断增强市民“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