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为申请保护令 向家暴勇敢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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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赵云 通讯员 蒋文雅
日前,市人民法院签发了今年第十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法律赋予家暴受害者的有力武器,目的在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为受害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保护。
值得一提的是,该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全市首份妇联代为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而今年的其他8份代为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均是公安机关代为申请的。
法官称,妇联、公安机关等部门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能够提高法律对受害者的切实保障,让不懂法律的人也能够快速得到救助。
9份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3月23日早上,女孩小陈报警称遭到家庭暴力。
当时,小陈父亲陈某因家庭琐事,和小陈奶奶方某发生争吵。陈某性格有些急躁,争吵后,他用头盔砸中了方某的脚。
接着,陈某拿起椅子想打方某,小陈上前阻挡,椅子打中了小陈的脚腕。后经鉴定,小陈和方某伤势轻微。
市公安局向陈某开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这事,也引起了当地妇联的介入。
“儿子对母亲暴力相向,而且儿子脾气暴躁,我们有必要对母亲进行保护。”城南镇妇联主席应瑛称,他们向市人民法院代为申请方某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很快,法院签发了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陈某殴打、威胁方某及其近亲属;禁止陈某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辱骂、威胁方某及其近亲属。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将裁定书送达给陈某,并对陈某进行了教育,严厉告知其必须履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确定的法律义务,并向其释明不履行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严肃的法院裁决,绝非一纸空文,若被申请人违反保护令,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之后,城南镇妇联联合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等进行家事纠纷会商,并开展回访,形成闭环。回访中,陈某意识到自身的错误,家庭矛盾有所缓和。
去年12月,公安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通过24条具体规定,推动告诫制度充分发挥其作为预防制止家暴的“警示器”“缓冲阀”的效能。其中,就包括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具体规定。
在这之前,人身安全保护令基本上都是受害人自行申请的。2022年至2024年,市人民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1份;今年以来,法院签发的代为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就达到了9份。
男女分手后,
也可申请保护令
今年2月,经公安机关代为申请,市人民法院向林某、雷某等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温岭女孩林某和贵州男孩雷某,相识于2018年。去年7月,两人确认恋爱关系,林某跑到福建和雷某一起生活。
同居期间,雷某的控制欲非常强,不仅不允许林某和他人聊天,还没收了她的手机。后来,雷某还演变为对林某进行囚禁、殴打,甚至持刀威胁。
去年8月,林某报警,并返回了温岭。没多久,雷某也来到温岭,住在林某家附近,通过跟踪、蹲点、监视、恐吓、发送骚扰信息等方式,不断骚扰申请人的父母和朋友。此外,雷某还散布林某的不实信息,对其名誉造成恶劣影响。
林某多次报警。每次报警,雷某都声泪俱下,称对林某用情至深,并承诺不再骚扰林某。但事后,他又继续纠缠。
由于林某年轻,社会经验较浅,公安机关多次规劝她无果后,向法院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认为,根据林某的陈述、报警记录等证据材料,能够证明林某正面临现实危险,故申请人林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
因此,法院裁定,禁止雷某骚扰、跟踪、接触林某及其近亲属;禁止雷某出现在林某及其近亲属的住所、工作单位等经常出入场所的200米范围内,从事影响林某及其近亲属正常生活、工作的活动;禁止雷某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辱骂、威胁林某及其近亲属。
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后,雷某没再继续纠缠林某。雷某告诉法官,他打算过几个月回福建。
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赵玲燕称,很多群众可能对反家庭暴力了解不多,在寻求帮助时会优先选择报警,以保证自身人身安全。因此,公安机关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为受害人提供了切实的法律保护,也有助于推动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法治意识的提升。
此外,男女分手后,仍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勇敢说“不”,
结束不幸婚姻
去年年初,市人民法院对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作出判决:准予应先生和王女士离婚。对于王女士来说,这段夹杂着家暴的婚姻,彻底结束了。
王女士40多岁,和应先生结婚已有20年,两人育有一双子女。王女士称,婚后两人感情不和,丈夫经常无事生非,散布不实言论,对她恶言恶语,甚至拳脚相向。
2022年8月18日,王女士来到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她说,两个多月前,她住在娘家时,丈夫过来,和她父母发生争吵,还打了两位老人。
王女士随即报案。“他多次打电话威胁我和姐姐,要我撤案。”王女士称,所以她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受理了这起立案申请。之后,承办法官来到接警的派出所调取上述纠纷案卷,发现王女士陈述属实。
承办法官又联合当地综治部门、当事人所在村的村干部,向应先生核实情况。应先生称,妻子总是想方设法向他要钱,而且她社会交际很广泛,他不放心,一直以来夫妻关系比较紧张。
对于6月4日的纠纷,应先生承认了。不过,他说只是威胁妻子,并非真的要报复她。承办法官等人对应先生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
同年8月19日,法院作出了民事裁定:禁止应先生对王女士及其父母实施家暴,禁止应先生骚扰、跟踪、接触、威胁王女士及其相关近亲属。
除了双方当事人,法院还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双方居住地派出所等,以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实施。此外,法院还将组织双方开展调解,以消除夫妻之间的矛盾。
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后,王女士没再反映受到应先生的骚扰。
2023年底,应先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王女士也同意离婚,最终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家庭暴力绝非家务事,而是违法行为,要勇敢说“不”。受害者在遭受暴力侵害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妇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单位及时寻求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