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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2版:城事

关于温岭烈士陵园(主墓区)内非烈士人员墓穴迁出的

公 告

  烈士陵园是安葬、纪念缅怀英烈的庄严场所,是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阵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对温岭烈士陵园(主墓区)内的非烈士人员墓穴实施迁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葬对象

  温岭烈士陵园(主墓区)内安葬的非烈士人员墓穴。

  二、迁葬方式

  由政府统一组织迁葬到归园节地生态墓园。

  三、有关事项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在温岭烈士陵园(主墓区)内安葬的非烈士人员的近亲属携带有关资料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确认迁葬相关事宜;逾期未联系确认的,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实施迁葬(墓穴编号以姓氏笔画排序)。

  2.办理地址: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722-1温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0576-86141802;工作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6:30。

  感谢理解、支持与配合!

  特此公告。

  温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温岭市民政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