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中下旬在太平召开(时间如有调整,授权主任会议确定)。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温岭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温岭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温岭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听取和审查温岭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温岭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5年预算;
4.审议温岭市202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
5.审议温岭市2024年度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温岭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8.听取和审议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9.选举事项;
10.票决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11.表决部门预算;
12.其他事项。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