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房变“升”房?
酒店更改服务未告知 消费者追回差价
本报讯(记者陈潜 通讯员林小雪)“我提出换房间,没说升级房间,酒店没告知我就给我换了一间更贵的房间,这难道不用事先告知我,征得我同意?”应先生气愤地向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说道。
近日,市消保委接到一起有关价格的消费纠纷投诉,应先生在温岭某酒店预订了一个房间,价格为238元,因为习惯了硬床,应先生觉得该房间的床太软,晚上睡觉时一直觉得不舒服,因此联系前台帮他更换房间。“本来觉得酒店服务挺好的,给我及时做了更换,但到付款时却被告知房间升级了。”原来,酒店给应先生更换的房间为豪华大床房,价格278元,比原先预订的房间价格高40元。更换房间时,酒店人员并未和应先生说清楚新换的房间房型变了、价格也不同。应先生觉得酒店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擅自更改他预订的房型,要求酒店退还多收的金额。酒店方则表示,相同房型的床是一样的,应先生不满意原先房型的床,也确实在豪华大床房住了一晚,因此不同意退款。双方协商不下,应先生于是向温岭市消保委求助。
消保人员介入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商品、服务的知情权,酒店给应先生更换不同价格的房间,视为更改了提供的服务,应当告知并取得消费者的同意,消费者也有权接受或者不接受更改后的服务。
最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酒店退还了多收取的40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