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轻微事故不用等
“浙里快处”再升级 分分钟即可完成
本报讯(记者王萍 通讯员叶卫兵)开车上路,难免有小剐小蹭。万一遇上了怎么办?如何做到快速处置?“浙里快处”最近推出了升级的“视频快处”模式,能帮助轻微经济损失交通事故当事人实现分分钟“快处快赔”。
近半个月来,在温岭,不少出过轻微经损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已体验到“视频快处”的便利。从过去需要自己拍照上传系统到现在只要走几步、换几个“机位”就能完成事故处理,“视频快处”大大简化了事故后驾驶人面临的流程,缩短了等待时间,也大大缓解了因此衍生的道路交通拥堵情况。
“视频快处”是如何提高交通事故处置质效的?秘密就在于“视频连线”带来的警力迅速可及。事故当事人拨打110后,便会接收到一条“台州公安”发送的短信,点开短信中的链接,就能进入“浙里快处台州”微信小程序,一键授权后与温岭交警开启视频连线(若提示授权,请务必选择“同意”)。跟着线上交警的引导,事故当事人用手机视频扫描事故现场,一两分钟左右,交警便能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双方在手机上完成签名、提交,即完成事故的处理。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科技中队副中队长蔡永新介绍,试运行近半个月来,通过“视频快处”新模式,每起轻微经损交通事故大约5分钟便能处理完成。整个流程中,事故当事人不需要再翻找身份证、行驶证等证件,也不需要另外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接到系统转交的事故信息后,会主动联系当事人。
不过,“视频快处”是有适用条件的。有伤人的、车辆无法移动的、事故超过2小时后才报警的、单车损失明显超过2万元的,不属于“视频快处”的范畴,且“视频快处”受理时间为每日7时到20时。
完成事故处理后,事故双方驾驶人需快速撤离现场,以免对道路交通造成拥堵。《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6号)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