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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2版:城事

家庭共济政策再升级

医保账户余额共享面更广

  本报讯(记者朱丹君 通讯员陈筱钰)“我听说现在医保有新的政策,孩子可以同时绑定在爸爸、妈妈的账户上吗?”10月23日,市民潘女士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咨询医保家庭共济方面的问题。

  “不可以。每人只能加入一个有效的家庭共济账户。已成功加入一个家庭共济关系,如需变更,需由该家庭共济关系的主账户人申请解绑,再由新的家庭共济关系中的主账户人申请绑定。”工作人员耐心解释道。

  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按照国家医保局文件精神,自10月10日起,我市扩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适用对象和使用范围,这样既能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又能有效减轻家庭医疗费用负担,提升医疗保障水平。近期,窗口咨询量也随之增加。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徐丹斌介绍,家庭共济的对象从原来的父母、配偶及子女,扩大至授权人的近亲属,新增了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基本覆盖了整个家庭成员。

  个人账户资金家庭共济使用范围更加广泛。原政策中规定,授权人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被授权人在浙江省内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发生的由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新政策则规定,支付范围扩大至所有医疗类别,包括门诊、门特、住院等;就医地方面,扩大至本地、省内异地及跨省异地。此外,还可以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费用。这意味着,参保人可以通过家庭共济方式,用历年账户余额给家人缴纳2025年的城乡医保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以共济,但卡不能共用,像我们平时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自己的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徐丹斌提醒,参保群众如有任何疑问,可以拨打医保服务热线12393或86212012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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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什么是医保家庭共济?

  简单来说,医保家庭共济就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以和家庭成员共济使用,也就是通过创建家庭账户共济,把本人医保账户里的余额(历年结余资金),授权共享给家里人使用。

  2.家庭共济使用范围具体有哪些?

  新政策规定,共济人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被共济人在定点医药机构的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包括门诊、门特、住院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个人缴费,以及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但是,美容、正畸、体检等项目不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范围。

  3.举个例子,比如李女士的父亲身体不太好经常需要到医院看病,那她可以把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给他用吗?

  如果李女士参保的是台州市职工医保,可以通过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将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授权给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但前提是近亲属为浙江省内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近亲属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4.请问异地就医购药,可使用家庭共济账户资金进行结算吗?

  可以的,自今年10月10日起,家庭共济就医地范围已扩大至本地、省内异地及跨省异地。

  5.家庭共济账户,绑定谁比较合适?比如孩子看病,基本都是母亲带去的,但是父亲医保账户的余额比较多,父亲平时去医院比较少,这该怎么办?

  办理家庭共济后,先使用孩子自己的医保报销后,剩余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由授权人的历年账户支付,与陪同者无关,所以建议绑定在余额比较多的账户上。

  6.要是后续参保人转移参保到省内其他统筹区,家庭共济关系还有效吗?

  授权人及其近亲属因省内跨统筹区流动就业等原因转移医保关系的,家庭共济绑定关系持续有效。如果近亲属关系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申请变更或终止家庭共济绑定关系。

  7.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共济人可以登录浙里办App,从“热门服务”区选择“浙里医保”服务,再点击“我要备案”,选择“历年账户家庭共济”。也可以就近到镇村便民服务中心或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线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