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王奭剑等同志辞去 政协第十五届温岭市 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4年9月19日政协第十五届温岭市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五届温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
同意王奭剑、叶玉文、江晶亚、童群力、潘如云同志辞去政协第十五届温岭市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4年9月19日政协第十五届温岭市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五届温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
同意王奭剑、叶玉文、江晶亚、童群力、潘如云同志辞去政协第十五届温岭市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