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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4版:悦读

我们终将与 孤独和解

​——读《在荒野》

  胡胜盼/文

  作家蒋子丹说:“刘亮程散文中透出的那种从容优雅的自信,是多少现代人已经久违了、陌生了、熬长了黑夜搔短了白头也找不回来的大才华。”翻读刘亮程散文集《在荒野》,我始信此言不虚。

  荒野之上,一草一木,一虫一鸟,都能在作者的精神世界里延伸出对自然、村庄和故土的哲思。《在荒野》收录了刘亮程近40篇经典散文,如《一个人的村庄》《寒风吹彻》《今生今世的证据》《黄沙梁》等,展现了一代乡村文学大家的文采和思想。书中散文是刘亮程日常生活与生存观念调和交融的结晶,凝结着作者自身的家园意识和万物共生共感的生态整体观。

  荒野之美是一种原生之美,荒野在地理上远离人类生存之所,像一扇巨大的门,永远不会完全向人类敞开。刘亮程怀揣着敬畏之心走进荒野去体验自然,试图敲开紧闭的荒野之门,去发现自然的神性,展现自然的强大力量,以求建立起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村庄四周是无垠的荒野和地,地和荒野尽头是另外的村庄和荒野。人的去处大多在人一生里,人咋走也还没走出这一辈子。”在作者的文字中,荒野不仅仅是一个地理概念,更是一种精神象征,代表着对生命坚韧不拔的态度和对自然深切的爱。

  刘亮程文学世界里所有的生命形式都与大自然保持一种既定的关系,一切都那么自然而然。他认为,“我从草木身上得到的只是一些人的道理,并不是草木的道理。我自以为弄懂了它们,其实我弄懂了我自己。我不懂它们。”因此,他笔下的狗和驴、树上的鸟、忙碌的蚂蚁、荒野里的虫子和忽然盛开的花,都有了开口说话的权利。《逃跑的马》里,他说:“马老得走不动时,或许才会明白世上的许多事情,才会知道世上许多路该如何去走。马无法把一生的经验传授给另一匹马。那些年轻的、活蹦乱跳的儿马,从来不懂得恭恭敬敬向一匹老马请教。它们有的是精力和时间去走错路,老马不也是这样走到老的吗?”自觉地改变人类中心主义的视角,寓言和象征手法的运用,渗透着作者对生命本体层面的思考与探求。

  在刘亮程的心里,始终有落叶归根的情结,认为故乡是人们心灵的最后归宿。《住多久才算是家》一文中的一段自白很贴切地表达了作者的心声:“一直庆幸自己没有离开这个村庄,没有把时间和精力白白耗费在另一片土地上;在我年轻的时候、年壮的时候曾有许多诱惑让我险些远走他乡,但我留住了自己,我做得最成功的一件事是没让自己从这片天空下消失。”最是故乡情,外面的风景再美,都不及故乡的一把尘土。即便时过境迁,万物变幻,他仍然不忘这片故土、这座村庄;即便那里变得荒凉不堪,他的心里仍有一颗种子,正在复苏,正在萌芽。他为此心生无限欢喜,“在时间经过这个小村庄时,我帮了时间的忙,让该变的一切都有了变迁。我老的时候,我会说,我是在时光中活老的。”

  诚然,《在荒野》里,作者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荒野的广袤与神秘。然而,在作者的笔下,荒野并非仅仅是一片荒凉的土地,而是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世界。正因为如此,你会在《走着走着剩下我一个人》里听到:“我知道迟早我会走进那片彻底的黑暗里。它是我一个人的漫漫长夜,说不定什么时候会突然降临。我不会在那样的黑暗中,再迎来光明。太阳永远地照耀到别处。”也会在《荒野从没埋掉一个人》中参悟到:“荒野从没埋掉一个人,人全走掉了。一些人在远去的路上,一些人在回来的路上。”的确,“心地才是最远的荒地,很少有人一辈子种好它”,不过,“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早晨,时候到了人会自己醒来”。所以,即便是荒地,只要心存对抗缥缈、虚无的勇气,远离喧嚣,回归自然,静下心去触摸孤独,聆听万物,安顿心灵,用心灵去谛听美的回响,我们终将会与孤独和解。

  刘亮程处处在解释生活、揭示生活,将他对生活的理解进行美学意义上的哲学表达。《在荒野》里藏着一把解读孤独的钥匙,而这把钥匙便是刘亮程提供给我们的一个有关乡村的哲学命题:“美学之为美学,最主要的就在于它思考与探索一种理想的生存状态。”品读作者的文字,我们收获到的是一种宁静的和谐。它是人与土地的和谐,人与生物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充满着来自大自然的智慧,以及人类在大自然面前保持谦和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