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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4版:要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温岭市龙担屿作业区5000吨级货运码头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听取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温岭市龙担屿作业区5000吨级货运码头改扩建工程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台州市温岭市松门镇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工程在原舾装码头的基础上改扩建通用码头1座,可同时靠泊1艘5000吨级和3000吨级货船,新建1座系缆墩,新建1座钢过桥连接系缆墩和已有码头,建设进港航道约3公里。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uFN4POL9MjoC2enFAWqVw

  提取码:u9vh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公民、法人、组织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同报告书电子版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去建设单位所在地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岭市海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松航路1号

  联系人:邵工

  联系电话:0576-86680706

  电子邮箱:529965730@qq.com

  2.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浙谷深蓝中心6号楼1410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1-87991945

  电子邮箱:624546379@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29日。

  公示发布单位:温岭市海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