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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3版:海潮

关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行通告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秩序,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自2024年7月22日起,在以下路段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施限制通行措施,进入限行路段通行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须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特通告如下:

  一、禁行路段:大石松一级0K—2K+200M段(从甬台温高速温岭西出入口至G104线,包括地面辅道)。

  二、禁行时间:全天候。

  三、绕行建议:过境危化品运输车辆经两高联络线、沿海高速绕行。请关注交通信息,利用导航软件实时获取路况信息,合理安排出行计划。

  请各相关单位、驾驶人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未按规定审批进入限制区域或不按审批时间、线路通行的车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温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