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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1版:要闻

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

公积金可直付房屋租金

  本报讯(记者陈潜 通讯员潘瑶)无需自行垫付,住房公积金可直付租金了!近日,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岭分中心与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约确定合作关系,标志着我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试点项目正式启动。

  近年来,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岭分中心聚焦本市租赁市场发展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学习借鉴其他地方的经验做法,多次与城发集团对接,就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租金等实现形式展开深入探讨,并确定将康惠佳园、康和佳园等10个项目纳入合作范围,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发展试点。

  “租住试点项目住房的缴存职工,可以授权公积金中心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直接划转给项目运营企业,用于支付房租。”温岭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道,若缴存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无法足额支付租金的,还可使用配偶的公积金,共同支付房租。若双方账户余额共用后仍不足的,应及时向运营企业支付差额部分。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岭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中心将立足本市公积金建缴与租赁提取实际,加强公积金制度政策宣传,通过实地走访、上门服务、党建联建等方式,提高该便利政策的知晓度,吸引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减轻住房消费压力。分中心将以保租房项目试点为契机,及时提炼工作亮点、总结经验,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