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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3版: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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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婴平安”和“春风流动 平安孕妇”项目

  一、“母婴平安”救助标准

  第一类: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医药费总额在5000元以上的,按照医药费总额的40%比例给予救助,每人每次救助上限为30000元;

  第二类:属于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般困难家庭,医药费总额在6000~20000元的,按照医药费总额的30%比例给予救助;医药费总额在20000元以上的,其中20000元及以下部分按照30%比例给予救助,超出部分再按照40%比例给予补助,每人每次救助上限为30000元。

  二、“春风流动 平安孕妇”救助标准

  医药费在5000~10000元(含10000元),按其产生住院分娩医药费用实际数的20%给予救助。

  医药费超过10000元的(不含10000元),按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救助。

  三、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孕产妇可以向所在定点的6家实施医院申请。

  市红十字会联系电话:

  86128533

  市妇幼保健院联系电话:

  86168036

  市第一人民医院联系电话:

  89668121;89668277

  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联系电话:89664051

  台州市肿瘤医院联系电话:

  86590293

  市第四人民医院联系电话:

  89051895

  温岭东方医院联系电话:

  13777666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