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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平安”和“春风流动 平安孕妇”项目
一、“母婴平安”救助标准
第一类: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医药费总额在5000元以上的,按照医药费总额的40%比例给予救助,每人每次救助上限为30000元;
第二类:属于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般困难家庭,医药费总额在6000~20000元的,按照医药费总额的30%比例给予救助;医药费总额在20000元以上的,其中20000元及以下部分按照30%比例给予救助,超出部分再按照40%比例给予补助,每人每次救助上限为30000元。
二、“春风流动 平安孕妇”救助标准
医药费在5000~10000元(含10000元),按其产生住院分娩医药费用实际数的20%给予救助。
医药费超过10000元的(不含10000元),按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救助。
三、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孕产妇可以向所在定点的6家实施医院申请。
市红十字会联系电话:
86128533
市妇幼保健院联系电话:
86168036
市第一人民医院联系电话:
89668121;89668277
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联系电话:89664051
台州市肿瘤医院联系电话:
86590293
市第四人民医院联系电话:
89051895
温岭东方医院联系电话:
13777666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