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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4版:赵记说事儿

以点带面,家风成向善催化剂

  家风,是一个家庭的精神内核,也是一个社会的价值缩影。

  在我市,很多家族都有自己的家训。晋山毛氏家训有言:“君子取友,必惧其初;我辈交游,宁寡毋滥;习习谷风,诗人所叹。”夹屿王氏家训则教导族人:“贫从奢里起,富自俭中来。”泉溪洪氏家训要求:“我族中务须父戒其子,兄勉其弟,切勿以家既盈馀,便耽游乐。”

  赵玲燕认为,涵养“好家风”,既要靠道德提倡、教育引导,也要靠纪法约束、刚性要求。民法典引“家风”美德入法,促家庭文明建设。为了发挥家风家训的作用,市人民法院不仅深挖家风文化,还根据法律规定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督促活动。

  针对离婚案件或抚养类案件,法官要求父母在庭前先行宣读《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让父母充分认识到他们是未成年子女的依靠。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爱。

  不久前,几十名方山小学的学生和家长一起来到大溪法庭-方山小学法制文化基地,参加法治教育活动。活动中,法官们和“芋溪和”家庭教育工作室的负责人杨菊素,就青少年权益保护等问题和家长们进行交流。

  该基地成立于2022年,以“学生健康成长”为教育理念,以构建和谐家庭、和谐学校、和谐社会为根本宗旨,立足家长成长、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建设、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协助学校做好家校沟通,普及家庭教育新理念,帮助家庭、学校、村社等创造良好的青少年成长环境。

  “法制文化基地等平台,是我们开展家风建设和宣传的重要场所。”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称,法院14名法官还担任了各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在法治宣传中弘扬优秀家风,让家风成为个人进步的动力源和社会向善的催化剂。

  自开展家风建设以来,我市离婚案件、抚养类案件等家事纠纷恶性事件日趋减少,作为当事人的父母日益关注子女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