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还在捞废油脂
2名男子被罚4000元
本报讯(记者赵云 通讯员朱宛笛)“拟处罚4000元。”日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姜某、赵某两人宣告处罚决定,案由是非法从事餐厨垃圾收运。
3月19日凌晨,姜某、赵某在泽国镇欧风路附近捞取废油脂时,与人发生纠纷。警方介入后,发现两人无餐厨垃圾收运资质,遂将情况反映给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泽国中队。
当天,泽国中队对此进行立案,并在他们的面包车上查获了两人捞取的废油脂混合物200多斤。
根据“污水零直排”要求,餐饮企业都建成了隔油池,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不定期清掏里面的废油脂。姜某和赵某都是90后,外来务工人员,之前在一家有资质的废油脂清掏公司上班。
今年年初,两人从公司离职。想着对清掏工作熟门熟路,而废油脂又可以卖钱,于是两人做回老本行。3月11日,两人在大溪镇清掏隔油池里的废油脂时被发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溪中队的执法人员本着“首违不罚”的原则,对两人发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之后,两人转战泽国。他们称,准备将废油脂卖给外地的一家废油脂处理机构,但尚未卖出就被查了。据介绍,废油脂经处理和加工后,最终可成为工业用油。
根据《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规定,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活动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活动是违法的。
执法人员称,餐厨废弃物需在监管下统一交予已备案的企业,而擅自收运、处置废油脂,使得废油脂处于脱管状态,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必须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餐厨垃圾收运活动。
对于处罚结果,姜某和赵某表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