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日报 数字报纸


a0002版:专版·城事

“无声”调解

化解聋哑夫妻离婚纠纷

  本报讯(记者赵云 通讯员廖媚)日前,市人民法院大溪法庭,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庭前调解中,原、被告和承办法官通过纸上书写等方式进行沟通。原、被告都是聋哑人,这是一场无声的调解。

  10年前,原、被告登记结婚。次年,女儿出生。不久前,原告陈女士提出离婚,她认为两人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

  开庭前,承办法官联系双方,了解了两人的情况。被告林先生称,他认为两人的感情尚可,不同意离婚。

  开庭当天,双方都来到了法庭。法官组织双方开展庭前调解。一般情况下,由于原、被告都是聋哑人士,往往要聘请手语老师前来参与庭审或者调解。法官考虑到原、被告文化程度较高,可以通过书写、打字等进行交流,因此未聘请手语老师,省去了一笔费用。

  接着,法官通过纸上书写、掌上法庭等和双方进行交流。陈女士称,她和林先生感情不好,对方根本不懂她。林先生则称,他们之间的感情没问题,他一直不明白对方到底是怎么想的。

  经过2个多小时的沟通,林先生见对方心意已决,同意离婚。关于女儿,林先生称女儿由他抚养,不要对方支付抚养费,他愿意配合对方探望女儿。

  法官当场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双方好聚好散。

  法官称,聋哑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与普通人相比,他们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更加迫切,也更加艰难,在办案的过程中应尤其注重对他们利益的保护。这起案件中,法官能动履职,让双方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和想法,妥善化解双方矛盾,充分保障了特殊群体的诉讼权利,传递了司法温度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