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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4版:城事

首例个人资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充实养老“钱袋子” 为幸福晚年“加码”

  本报讯(记者姚天 通讯员陈玲玲 李红)“我母亲快60岁了,我想为她多缴点养老保险费,让她能领到更多养老金。请问有这方面的政策吗?”近日,李女士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咨询。

  原来,李女士的母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一直选择较低档次缴费。为了让母亲多增加个人账户积累,60周岁后可以领到更多养老金,李女士想通过个人资助的办法,帮助母亲多缴纳保费。

  接到李女士的咨询后,市税务局工作人员积极协调人社部门,就办理此类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进行深入沟通,畅通了个人资助账号注册、缴费申报等各个环节,开出了温岭首张集体补助(个人资助)税票。值得一提的是,这也是我市首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资助业务。

  个人资助缴费政策是指参保人可以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再缴费,资金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通过申报,李女士以个人资助方式成功资助缴费7000元,加上李母自行缴费和政府补贴,本年度李母的个人账户存储额积累达到14300元。相应的,李母年满60周岁后,每月能多领一些养老金。

  随着生活逐渐变好,很多子女想给父母尽更多的孝心。按照政策规定,城乡居民除按当地缴费档次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外,子女还可在最高缴费档次额度内,以个人资助的方式资助父母,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

  “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来说,通过个人资助的方式增加个人账户积累,不失为提高待遇水平的好方法。”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温岭积极探索开展个人资助参保人缴费模式,通过进一步拓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渠道,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充实参保人的养老“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