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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2024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件曝光

  通讯员 朱旭文

  为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温岭市应急管理局现将温岭市2024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件进行曝光:

  1.台州市凌邦机电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疏散通道出口占用行政处罚案

  2024年1月9日,温岭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台州市凌邦机电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生产经营场所疏散通道出口占用的问题。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和《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罚款贰万柒仟伍佰元整,对主要负责人程某某处罚款肆仟伍佰元。

  2.台州八厨食品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行政处罚案

  2024年1月15日,温岭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台州八厨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问题。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和《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罚款壹万伍仟元。

  3.温岭市明利鞋厂(普通合伙)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行政处罚案

  2024年1月17日,温岭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温岭市明利鞋厂(普通合伙)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问题。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和《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罚款壹万伍仟元。

  4.龙鸣泵业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行政处罚案

  2024年1月8日,温岭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龙鸣泵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问题。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和《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罚款壹万伍仟元。

  5.台州瑞德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设有出口、疏散通道但标志不明显;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行政处罚案

  2024年1月2日,温岭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台州瑞德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生产经营场所设有出口、疏散通道但标志不明显;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三项问题。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和《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罚款叁万贰仟伍佰元,对主要负责人钟某某处以罚款壹仟伍佰元。

  6.台州市中大鞋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疏散通道出口占用行政处罚案

  2024年1月30日,温岭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台州瑞德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生产经营场所疏散通道出口占用的问题。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和《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罚款贰万柒仟伍佰元,对主要负责人项某某处以罚款肆仟伍佰元。

  7.温岭市中辉纸箱包装厂生产经营场所疏散通道出口占用行政处罚案

  2024年1月9日,温岭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温岭市中辉纸箱包装厂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生产经营场所疏散通道出口占用的问题。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和《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罚款贰万柒仟伍佰元整,对主要负责人李某某处以罚款肆仟伍佰元。

  8.温岭市神农种子有限公司未对承包承租单位统一协调、管理行政处罚案

  2024年2月1日,温岭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温岭市神农种子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对承包承租单位统一协调、管理的问题。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和《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罚款贰万伍仟元,对主要负责人颜某某处以罚款伍仟元。

  9.温岭市温峤佳兴达鞋业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行政处罚案

  2024年1月16日,温岭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温岭市温峤佳兴达鞋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问题。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和《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罚款壹万伍仟元。

  10.温岭市中能鞋业有限公司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行政处罚案

  2024年1月15日,温岭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温岭市中能鞋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的问题。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和《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罚款壹万元。

  11.颜某某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等行政处罚案

  2024年1月16日,温岭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温岭市新河镇环村路的配件加工厂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实施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和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两项问题。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和《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对主要负责人颜某某处以罚款贰万贰仟伍佰元。

  12.浙江顺泰电力有限公司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行政处罚案

  2024年1月5日,温岭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浙江顺泰电力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问题。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结合《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综合事项第八十三条第一档的标准,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罚款壹万伍仟元,对主要负责人陈某某处罚款叁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