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公租房管理实施新办法
准入门槛更低 管理更人性化
本报讯(记者朱丹君 通讯员苏美军)3月20日上午,市住建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实施的《温岭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政策解答。
公租房主要面向常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常住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务工人员等四类群体。新出炉的《办法》,全面实现网上申报,申请和审核流程都作了简化;及时优化分配模式,从原先一年一次分配到现在一年多次常态化分配,进一步缩短轮候时间;进一步解决租户提出的随同入住等合理需求。这些都体现了政策的包容性和人性化。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先后解决了5000余户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大大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今年预计推出公租房200套以上,主要集中在城东街道康惠佳园,城西街道康和佳园、康庭佳园,少量在太平街道五龙小区、康安大厦等。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办法》准入门槛更低、限制更少,比如:取消了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三类申请对象的户籍年限限制;放宽车辆准入价格;增加货币财产、投资等方面审查。在配给管理方面,救助家庭不受申请时间限制,优先保障,做到应保尽保;所有申请对象在轮候期间,可以享受租赁补贴予以保障;新增有房源的前提下“放弃配租后3年内不得申报”的规定。
同时,《办法》还新增“市区常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90%缴纳租金”规定;“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家庭、军烈属、见义勇为伤残人员、英雄模范、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申请家庭”租金从8折调整到6折;新增“因结婚、子女出生原因导致家庭人数增加或因离婚、亡故等原因申请家庭人数减少,在符合准入条件和配租户型的前提下,承租家庭可自愿申请变更户型”等规定。这些暖心举措,无疑给困难家庭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温暖。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通过浙里办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上申请市区公租房。此外,我市正在积极推行保障性租赁住房,让新就业人群有更多、更好的选择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