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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4版:赵记说事儿

  去年5月10日,我市某中学的午睡时间,一名女孩没有入睡,而是趴在桌子上哭泣。

  老师发现后,将女孩叫到办公室询问。女生称,她长期遭到他人的侵害,想到自己的遭遇,所以哭了。

  老师马上把这事上报给学校,并报了警。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强制报告制度获悉此案后,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人员一站式询问被害人,锁定关键证据,将嫌疑人缉拿归案。

  “及时强制报告,为锁定关键证据争取了时间,也为后续补取证据及第一时间现场勘验等提供路径,为‘零口供’对嫌疑人定罪量刑打下坚实基础。”检察官称。

  去年9月底,被告人被市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针对被害女孩受到的伤害,市人民检察院启动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检医合作机制,为她开通身体康复全过程绿色通道;指定市新曙光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心理老师对她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她走出阴影。

  同时,检察官对女孩母亲开展亲职教育,针对其家庭贫困的情况,帮助她申请司法救助,以改善生活、学习条件,并多次联系女孩户籍地教育部门,为她转学提供便利。

  目前,女孩已回到老家上学,开始了正常的生活。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往往隐蔽性强,存在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联动难、追责难等现实问题。为此,市人民检察院不断延伸监督触角,除自身在监督中深挖违法犯罪线索、严打违法犯罪行为外,还联合卫健、教育、民政等单位持续推进强制报告制度。

  该制度要求医疗机构、教育部门工作人员等其他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行业,在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让阳光穿透黑暗,补全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最后一块拼图。”检察官称。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强制报告“每案必查”制度,强制报告倒查案件132件,发现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案件5件,向其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建立常态化报告制度,并制定奖惩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