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这样停放,违法
一夜处罚21例!
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
电动自行车这样停放,违法
一夜处罚21例!
本报讯(记者赵云 通讯员林蒙)“大爷,你的电动自行车停在安全通道上,已经违法了。”2月26日晚上,滨海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突击检查,发现了不少问题。
在某小区一楼,一名大爷刚买菜回来,将电动自行车停在楼下的安全出口位置。执法人员发现后,当即指出了大爷的违法行为。
接着,执法人员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取证,并当场释法。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随即,大爷被处以罚款50元,被责令将电动自行车停到其他地方。
据执法人员介绍,本次检查重点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停放”“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电动车蓄电池室内违规充电”等火灾隐患。
检查发现,大多数居民能在正确区域停放,但仍有居民将电动自行车随意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位置,严重影响行人通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当晚共发现隐患35处,消除隐患35处,作出当场处罚决定21件,现场整改14件。
执法人员提醒,电动自行车是出行骑乘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但不正当充电、违规停放等行为,极易引发严重的火灾事故,群众不应在住宅内充电、飞线充电,或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