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价新政实施
平均用电价格 可下降15%
本报讯(记者程新辉 通讯员柳杨)近日,省发改委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共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经测算,省内充换电设施平均用电价格可下降10%至15%。
根据电力供需情况、新能源消纳情况以及削峰填谷需要,新政重点对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峰谷时段进行优化设置,并调整了峰谷电价浮动比例,降低用电成本。
原先,第三类充电桩峰谷电价仅划分为尖峰、高峰、低谷三个时段,此次增设了平段时段,春秋季5.5小时、夏冬季4小时。并在每年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创新增设深谷时段,进一步扩大电价下浮比例,时段为上午10时至下午2时。同时设置了全天11.5小时的低谷时段,并取消了春秋季共8个月的尖峰时段设置。
“时段由三个增加到了五个,增设了平段、深谷的时段,平段的电价位于高峰和低谷之间,相对来说给用户更多的选择性。”国网温岭市供电公司营销部主任陈昊介绍,由于平段和低谷两个时段的时间进行了延长,充电时间也会变得更长,从而降低整体的充电价格。
此外,新政还对峰谷电价浮动比例进行了调整,通过适度下调峰段电价的上浮比例和扩大谷段电价的下浮比例,降低用电成本。其中,尖峰电价上浮比例由原80%下调为50%,低谷电价下浮60%,深谷电价下浮比例达80%。下阶段,国网温岭市供电公司还将积极开展宣传降低用电成本,开展用户电价调整专项稽查,确保新政平稳实施,正确执行。
“我们也将积极协同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到全市各地的公共运营商设置的充电桩处,去看看他们的充电价格公示是否到位,有没有将改革之后的红利完完整整地传递到终端消费者。如果发现有执行不到位的充电站,我们会第一时间上报有关监管部门。”陈昊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