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温岭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31日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汪勇钢院长所作的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牢牢锚定“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努力打造一家有温度、有高度的法院”目标,为温岭在“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中加速“两城两湖”精彩蝶变提供坚强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