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代表议案 处理意见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31日温岭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大会主席团提出的《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将李义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持续深化创新赋能,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议案》、江作巍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打好“扶、畅、创、优”组合拳,推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议案》、金江兵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低效工业用地改造、助力高质量发展的议案》、柳正晞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议案》、季晓燕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高质量建设运营“两湖”科创带的议案》、蔡秦怡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聚焦创新突破强链补链延链 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议案》、阮浩波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科技创新 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议案》、管敏成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聚力科技创新 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的议案》、潘宝友等2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打造物畅海内、港通天下的物流体系 助力温岭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议案》、杨振华等17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聚焦创新突破,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议案》、许玉芬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议案》、李宣敏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全力推进老旧工业点改造 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步伐的议案》、潘霄雨等2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以争创国家经开区为引领,塑强区域经济新优势的议案》共13件合并处理,立为“聚焦创新突破,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议案;其余23件代表议案改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应将本次会议通过的大会议案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办理落实;对由代表议案改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及代表向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有关组织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入调研,积极办理,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代表,并认真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