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
温岭市箬横镇第四小学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1月15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温岭市箬横镇第四小学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