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费”320元,绿化草坪不是停车位
本报讯(记者赵云 通讯员林雨诗 朱晨宵)拟罚220元!日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太平中队将处罚决定告知车主。
12月初,有市民向太平中队举报,称市区中华路三星桥附近的绿化带上,有车辆违停。
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当即赶往现场。绿化带上,有两辆轿车违停。执法人员对这些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并当场联系了车主。
“附近没车位了,我看其他车辆停在绿化带上,所以也停了。”一辆黑色奔驰轿车的车主称。另一辆本田车主也说,附近没车位了,才将车子停到绿化带上的。
“附近没车位不是违停的理由。”执法人员对车主们进行了教育。执法人员称,附近市政府前面、中华路的另一侧其实有很多公共停车位,车主们在绿化带上违停,一是图省力,二是规范停车的意识不强。
针对此行为,执法人员对车主发放了调查询问通知书,进行立案调查。
《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明文禁止破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植被等损坏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违者,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按照破坏草坪的面积,奔驰车主向园林养护中心赔偿了100元的绿化损坏赔偿费。
执法人员呼吁,绿化带停车不是简单的违停,会严重破坏绿化带的植被,甚至会使绿化带变成一片荒地。这种行为不仅影响了绿化带的生态环境,也影响了整个城市的形象。广大车主一定要遵守城市道路秩序,自觉维护绿化环境,爱惜公共绿化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