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温岭市人民法院、温岭市公安局、温岭市司法局于《温岭日报》2023年11月27日2版刊登的《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其中“报名时间:自2023年11月25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止”刊登错误,现更正如下:“报名时间:自2023年11月25日起至2023年12月24日止”。特此更正。
温岭市人民法院
温岭市公安局
温岭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29日
温岭市人民法院、温岭市公安局、温岭市司法局于《温岭日报》2023年11月27日2版刊登的《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其中“报名时间:自2023年11月25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止”刊登错误,现更正如下:“报名时间:自2023年11月25日起至2023年12月24日止”。特此更正。
温岭市人民法院
温岭市公安局
温岭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