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掉链子”,又有人被罚了
本报讯(记者赵云 通讯员刘媚)日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王女士作出罚款210元的行政处罚,案由是遛狗不牵绳。
10月31日下午,城东街道九龙汇商业街和万昌中路交叉口,一只萨摩耶正在独自散步。旁边,有一名女士牵着一只柯基。
执法人员看到后,询问这名女子。该女子姓王,称萨摩耶也是她的狗,因为狗年纪比较大了,走得比较慢,她就暂时松开绳子,让它自己走动走动。
执法人员当即向其释法,根据《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重点管理区内,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使用1.5米以下的牵引带牵领犬只,而且每人牵领不得超过一只。
针对王女士的行为,执法人员进行立案查处。经查,王女士的两只狗都办了犬只登记。不过,其携犬出户超过一只且其中一只未使用牵引带牵领,构成重点管理区内养犬人未遵守携犬出户规范行为。最终,王女士被处以如上处罚。
其实,遛狗不牵绳的不文明行为经常发生。10月25日上午,市区溪滨路,执法人员看到一只白色小狗在路上出现。这只狗没有束上牵引带,自由撒欢,而狗主人陈女士就在附近。
为什么遛狗不牵绳?陈女士称,这只小狗是朋友放她这里寄养的,狗还小,她根本没注意到牵绳一事。陈女士也被立案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遛狗不牵绳存在安全隐患,还会导致悲剧发生,这不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还触犯了法律法规。广大养犬市民要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不饲养禁养犬只,外出遛狗不超过一只且要牵绳,犬只粪便及时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