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日报 数字报纸


a0002版:城事

禁养区域养殖鸭子

养殖户或将面临高额罚款

  环境大整治 习惯大变革 〉〉

禁养区域养殖鸭子

养殖户或将面临高额罚款

  本报讯(记者辛雨咛)近日,市环境综合整治事务中心联合横峰街道、温峤镇以及当地行政执法中队工作人员,来到温峤镇与横峰街道交界处,对辖区内一家养鸭场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到达现场后,发现养殖户已将上千只鸭子从温峤地块转移到横峰地块的河道内,站在河边还能闻到阵阵恶臭,河水污浊不堪,岸边则满是生活垃圾。据执法人员介绍,养殖户蔡某为横峰街道居民,早在今年5月,蔡某在该地河道支流末端养殖了数千只鸭子,导致水体发黑发臭,经检测,COD、氨氮、总磷浓度分别超出地表Ⅴ类水标准的3.85倍、3.92倍、24倍。

  因该处属于明确规定的禁养区域,温峤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当事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拆除搬离。6月,市环境综合整治事务中心督查发现养鸭场已整改到位;8月,河道水体采样检测恢复正常;10月中旬,市环境综合整治事务中心再次督查时,发现蔡某又在温峤地块搭建了养殖棚,重新养殖鸭子,于是当即通知温峤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立案查处。

  由于养殖场处于两地交界处,支河河道较为隐蔽,再加上蔡某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违规养殖成本低、被发现概率较小,就把鸭子从温峤地块转移至横峰地块河道。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峤中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首次发现时,他们会要求养殖户及时清除、撤离。“对于此类情况,我们可以视为拒不整改,相应的处罚措施也会根据裁量标准进行加重。”该负责人补充说道,按照本案的违法情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对当事人处以3万元至4万元的罚款。

  现场,横峰街道及执法人员严肃批评了养殖户,要求他们必须在一周内整改到位,并将于11月15日再次进行检查。市环境综合整治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中心将进一步加大督查曝光力度,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同时提醒广大养殖户要按照农水部门要求规范养殖,严禁在禁养区域或河道内养殖,切勿存在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