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远光灯 查你没商量
2个小时,100多万网友线上围观
滥用远光灯 查你没商量
2个小时,100多万网友线上围观
记者 王萍 通讯员 叶卫兵 文/图
开车路上最令人不爽的是什么?堵车?迷路?交通灯太多?不,远光灯才是最让人深恶痛绝的!超强的远光灯可能是夜间会车相撞事故的元凶,相信不管是司机还是路人,都非常讨厌这样的开车陋习。
11月8日晚,我市交警部门在全市12个点位安排警力,对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箬横镇的横滨大道毛竹行路口点位,还有市人大代表到场参与执法监督,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参与开展线上直播。短短两个小时,在掌上温岭抖音号、掌上温岭App、温岭公安抖音号等多个平台获得超100万人次观看、超23万个点赞、超1.6万条评论。
一辆又一辆
“远光灯”无缝衔接
晚上6时54分,所有人员已就位。虽然行动还未正式开始,不过交警已经拦下了一辆新能源汽车。听说并不是查酒驾,驾驶员朱女士一脸诧异,不明就里。
“你刚才经过斑马线路口的时候,还一直开着远光灯,这个时候应该交替使用远、近光灯。”听完交警的解释,朱女士恍然大悟。“原来,晚上经过路口,车灯是要这样用的!”朱女士说,此前,她确实不清楚这样的规定。
在接下来的行动中,一辆又一辆开着远光灯的机动车被拦下。执法行动中,记者也发现,很多驾驶员根本不清楚如何正确使用远、近光灯。这也导致,执法过程中驾驶员的配合程度并不高,无形中加大了执法难度。
“不可能!”晚上7时30分左右,听交警说自己一直开着远光灯,徐先生情绪有点激动,“我这辆车是电车,因为远光灯费电,我经常开远路,电都是省着用的,一直都习惯开近光灯。”好在车上有行车记录仪,交警也有执法记录仪。配合交警停车后,交警特地让徐先生恢复了近光灯。在记录的画面中,从远光灯换到近光灯后,车前的照明范围和亮度明显有区别。
“确实,我认可交警的处罚。”证据确凿,徐先生对交警的处罚无异议,对于交警的耐心解释,他也心服口服。徐先生解释,可能是伙计或者家人开车时开启了远光灯,而他开车时未注意。
驾驶员陈先生对于自己在驾驶途中一直开着远光灯的行为倒是无异议。但是,他很疑惑:经过路口也要换灯?
“首先,现在这样的路段,照明良好,就应该使用近光灯;其次,经过斑马线路口时,我们应该远、近光灯交替使用,可以提醒交叉车道的行人、车辆提前减速避让。”在交警有理有据的一番解释之后,陈先生只能配合。
对于这些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车辆,交警均对驾驶员进行了罚款50元、记1分的处罚。
真的闪“瞎”眼了
交警瞬间“失明”
晚上8时左右,远远地,交警就发现前方有一辆车车灯比一般远光灯还要高亮。待对方驶近一看,原来是辆比较老旧的小货车。“来,你自己来前面看一下。”在交警的招呼下,驾驶员站到了车前。
“你的车前本来只有两盏灯,你倒好,再加装了两盏,车头共有4盏灯了!”交警称,在平时的执法中,改装车灯的车辆确实有碰到过,直接加装的就比较少见了。
“哎呀,我是晚上路面看不清,才装上的。”驾驶员不好意思地解释着。显然,他也知道,随意加装车灯是不被允许的。
向驾驶员要来驾驶证和行驶证,开始在系统上录入信息进行处罚时,市交警大队箬横中队中队长丁广宇发现,他已经压根看不清证上的字了。“真的被亮‘瞎’了。”现场,围观群众也震惊地说道。
对于加装车灯的行为,交警对驾驶员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要求驾驶员限期将车辆恢复原样。“时间到了,我们还会通知他到中队来再次接受检查,确保加装的车灯都已被拆除。”丁广宇说。
专项执法获群众点赞
100余万人次网友围观叫好
当晚的执法行动,从晚上7时开始至9时结束。根据数据统计,在箬横镇横滨大道毛竹行路口的点位,交警们一共查处了34例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全市12个点位,共查处238例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
现场,滴滴车驾驶员林先生站在绿化带内侧,一直关注着执法进度。“查得好,太需要了!”林先生说,他是一位有着30年驾龄的老司机,开车在路上的时间也多,对于滥用远光灯的行为,他是极力谴责的。“有时候在路口,远、近光灯交替,是想提醒对向车驾驶员换一下近光灯,那些驾驶员都不为所动,让人很气愤。”林先生说,有网友吐槽“温岭人开车不文明”,他觉得所言非虚,“我们温岭的驾驶人,确实需要好好提高文明行车意识。”
“点赞到手抽筋!”“‘远光之乡’要摘帽了!”“记1分太少,至少3分!”在市融媒体中心推出的线上直播中,网友们纷纷点赞、留言,希望交警多推出这样的专项执法行动。现场,交警也表示,接下来将不定期组织整治行动,对滥用远光灯等影响安全驾驶行为进行严查,杜绝事故隐患。
交警提醒:行驶车辆长时间使用远光灯,不仅会影响前方和对向车辆驾驶人的视线,也会影响非机动车道上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视线,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如遇上滥用远光灯的不文明行为,驾驶人也尽量不要“以亮治亮”,这样反而更增加双方行车的危险。
延伸阅读 〉〉
如何正确使用车灯?再学一次
那么,如何正确使用远、近光灯?我们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来重新学习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款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双向会车时,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之内,由远光灯改用近光灯,而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第五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如果以城区和郊区来分,城区的照明条件较好,不应使用远光灯。只有照明条件不够理想的郊区地段,才允许使用远光灯。超车时,前提也是有超车条件才行,比如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左侧车道是空着的。
另外,我们的机动车上,还有雾灯、示廓灯等,很多驾驶人也不清楚如何正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遇有前款规定情形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速度限制、保持车距等提示信息。
规范使用车灯彰显交通文明、社会进步,让彼此都多一份和谐、安全!让我们一起对滥用远光灯说不!
车灯暗一点
文明之光才更亮
本报评论员
“不是近光开不起,而是远光更有性价比。”“不要试图挑战车灯的魅力,因为它能照亮整个城市。”最近,有关远光灯的讨论又开始在网络甚嚣尘上。在一众吐槽中,有关台州远光灯的话题,好像来得有些“疾风暴雨”,讨论度颇高。
比如,有网友如此戏谑道:“台州是‘远光之乡’,远光灯会照亮台州每个孩子的前程。”“从全国最亮夜景地图上看,台州位居最亮仔的榜首。”随之放出的视频,也触目惊心:小车行驶在夜间的乡村小道上,迎面而来的是一盏接一盏的远光灯,即便只看视频,眼睛都已“不堪重负”。
网络语言略带夸张成分,笔者在温岭箬横、滨海等地驾驶车辆过程中,倒是见过沿路车辆都能正确切换远、近光灯的情况。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在很多人心里,已经越来越将台州和滥用远光灯画上等号。
台州是一座文明之城,远有大陈岛垦荒,垦荒精神释放着信仰之光、文明之光、奋斗之光,近有斑马线礼让,被网友誉为“看不见的红绿灯”。远光灯之殇,好像正在使文明之城蒙尘。摘掉“远光之乡”的帽子,刻不容缓。
从这一点上来看,台州其实一直在做着努力:查处远光灯滥用行为,在不间断进行着,比如从11月6日开始到12日,台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现场也查处了一批滥用远光灯的司机,赢得了许多市民的拍手叫好。但行动过后会不会反弹,谁都不敢打包票。
怎么实现车辆使用灯光的“长治久安”,彻底“摘帽”?找准症结,对症下药,方为根本。
所有人开车上路,都得经历驾考的过五关斩六将,方能修得一本驾照。但驾照到手,是否意味着已经全面掌握了正确驾驶知识?倒不见得,比如在查处过程中,就有交警发现,不少司机是完全不知如何切换远、近光灯的。从源头来治,还是得在驾考过程中,多加些正确切换远、近光灯的“剂量”,合格者才能放行上路。
有些人,则是没有养成正确切换远、近光灯的习惯。习惯的养成,并非一朝一夕可有。比如杭州,曾被诟病闯红灯现象严重,通过持续性的查处,不仅解决了闯红灯的问题,还让礼让斑马线的新风尚得以扬名;台州也有现成的例子,在常态化开展查处前,和行人抢道现象还是不少的,而当常态化查处开始后,礼让斑马线一举成为台州的文明新名片。有网友就曾表示,如果以惩治酒驾的力气,来查处滥用远光灯行为,摘掉“远光之乡”的帽子,真的为之不远。
当然,对每个台州人而言,“远光之乡”的帽子戴在我们头上,肯定是不光彩的。摘帽,须得人人都学会摘帽才行,因此从自身做起,从身旁人监督起,众人拾柴火焰高,我们夜间车辆的灯才会暗下去,文明的光才会更亮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