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岭市2021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拟发放对象的公示(第三批)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44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渔发[2022]16号)以及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温岭市财政局《温岭市2021-2024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工作方案》(温港口渔[2022]13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1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拟发放对象(第三批)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5个工作日)。
如有认为公示对象情况不实的,请在公示期内工作时间向以下单位反映:
温岭市财政局:0576-86086671
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0576-86126509
附.温岭市2021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公示表(第三批)
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2023年10月24日
温岭市2021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公示表(第三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