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塘镇部分路段 禁止大中型车辆通行的公告
为方便群众出行,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10月1日0时起,金星至五岙尖山头(含)、捕屿至九曲城头(含)、金沙村二岙小区至二岙山头(含)、桂岙至桂岙山头(含)及闽风路至东海小箬路段全时段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含重、中型专项作业车、挂车)及大中型车辆、客车通行,确需在限行区域道路通行的涉及民生服务、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的车辆可凭临时通行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特此公告。
温岭市石塘镇人民政府
温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