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值超2000元,被罚1.5万元
我市开出首张预付卡罚单
本报讯(记者赵碧莹)日前,因为预付卡充值超额且“屡教不改”,我市一家造型美发店被罚款1.5万元。这是温岭开出的第一张预付卡罚单,也是今年台州开出的首张罚单。
去年年底,这家美发店在开展预付式消费时,充值金额超2000元,且合同不规范,市商务局下发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条规定:企业法人提供的单张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一千元;其他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提供的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两千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五百元。但是,预付款存入第三方支付平台并且凭消费者指令支付的除外。
经核实发现,该店并未作出整改。今年,店内仍贴有相关活动海报,且电脑上有多笔超2000元的充值记录。按照相关规定,商务主管部门可对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鉴于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违法情节轻微且未造成危害后果,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在餐饮、美容、健身、汽车养护等领域,预付式消费已成为行业惯例,而由此产生的纠纷也时有发生。“随着疫情后消费经济的稳步恢复提升,商户转租、易主、装修升级、停业等投资活动明显增多,带来不少预付卡余额‘应退未退’、商家随意转卡等风险问题。”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1至7月,我市各类预付式消费投诉达700余件,其中,体育健身、美容美发行业分别占27.8%、20%。
为健全我市消费预付卡管理机制,整治预付卡发放违法违规行为,我市出台《2023年温岭市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预付卡监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立预付卡问题交办机制,落实“黄名单”分类联合处置机制,优化预付卡生态机制。消费预付卡监管问题专项治理已连续两年被列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事项。
“截至目前,我们已向市市场监管局移交预付卡案件3起,立案处罚1起。接下去,我们将依托数字化平台,构建强化以备案管理为基础、行业监管为核心、部门协同为抓手的预付卡管理制度。通过专项治理,约谈一批问题企业,调处一批矛盾纠纷,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有效遏制预付卡市场乱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