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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1版:要闻

人才为本 安居为先

泽国上新128套人才公寓

  本报讯(通讯员王柯璟)日前,泽国镇人民政府印发了《泽国镇人才公寓租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系全市首个镇级人才公寓管理办法,为人才公寓的运行提供了基础性保障,对申请对象及申请条件进行了规范完善。

  《办法》分为总则、租住条件、租住标准、租住程序、租赁管理、退出管理、附则七章二十条,明确了人才公寓的面积、租赁期限、退租等管理规定、分配原则和申请办法等。

  《办法》明确3类人才可以申请入住,分别为《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高级以上人才、高级以上人才自主创业的企业、经认定属镇重点招商引资企业或其他重点招引人才。同时,申请人须与所在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3年以上,申请人及配偶在温岭市范围内没有个人房产,且没有享受过房改、经济适用房以及人才购房(房票)补助政策。如若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的,只能申请一套。

  目前,泽国推出128套人才公寓,共计1万余平方米。 公寓申请采用组织申报和动态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来推进,灵活化、分批次安排人才入住。在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泽国镇人民政府将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公示,所有程序完成后,再出具入住通知单、签订租赁合同、进行房屋交验。

  根据申请对象的人才层次、现实因素的不同,相应的人才公寓住房标准也不同,如顶尖人才公寓面积标准为130—140平方米,领军人才公寓面积标准为120—130平方米,高端人才、特优人才、高级人才的公寓面积标准则逐级递减。

  “租赁期间,人才类别发生变化的,且该人才类别住房标准大于之前申请的,可按调整后的类别提出换取较高标准的申请。泽国镇将坚持以产聚人、以城留人,统筹做好教育、医疗、托育等工作,以更快转型吸引人才,确保更好满足人才需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泽国镇党政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