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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2版:城事

  通讯员 朱旭文

  为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温岭市应急管理局现将温岭市2023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件进行曝光:

  1.广东四方威凯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行政处罚案

  2023年4月10日,温岭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广东四方威凯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和《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罚款陆万元。

  2.温岭市童靓鞋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行政处罚案

  2023年4月13日,温岭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温岭市童靓鞋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罚款贰万元。

  3.温岭市淏斐鞋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行政处罚案

  2023年4月13日,温岭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温岭市淏斐鞋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和《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罚款叁万元。

  4.浙江新羽机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行政处罚案

  2023年4月23日,温岭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浙江新羽机电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和《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罚款叁万元。

  5.温岭市奋钧机械配件加工厂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行政处罚案

  2023年4月25日,温岭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温岭市奋钧机械配件加工厂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和《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厂处罚款叁万元。

  6.温岭市臻于机械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行政处罚案

  2023年5月5日,温岭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温岭市臻于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培训取证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和《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罚款壹万伍仟元整。

  7.温岭市康鼎鞋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

  2023年5月8日,温岭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温岭市康鼎鞋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和《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罚款贰万伍仟元。

  8.温岭市航万里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行政处罚案

  2023年5月12日,温岭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温岭市航万里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和《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罚款壹万元。

  9.温岭市松门高荣制冷设备配件厂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行政处罚案

  2023年5月18日,温岭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温岭市松门高荣制冷设备配件厂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培训取证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和《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厂处罚款壹万伍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