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重整” 实现“最优解”
受困企业迎来改造重生
记者 赵云
近日,松门镇某水产企业正在紧张升级改造,等待继续经营。
这是一家濒临破产的被执行企业。在市人民法院的努力下,成功引入新投资人对该企业进行重组,老厂房焕发新活力,也最大程度保障了债权人的权益。
守着大厂房却还不出钱
该企业在松门镇营业30多年,是当地有名的老牌企业。因为经营不善,9个股东之间闹矛盾,企业已停业很久。
去年11月初,27名原告相继对该水产企业提起民间借款诉讼,要求其偿还1100余万元的借款。11月底,法院相继作出判决,27名原告胜诉。
胜诉后,原告关注的是胜诉权益能否到位问题。考虑到这一点,法院提前启动执行调查。经摸排,企业的资产基本上只有机械设备和厂房。机械设备出现故障,卖不了多少钱;厂房占地2000多平方米,但集体土地面积高达1900多平方米,无法进行拍卖变现。
“就算国有土地厂房和机械设备被拍卖了,债权人预期清偿率不足一成。”执行人员分析。
有这么大的厂房,却还不出钱,这让债权人非常不理解。“这么大一个厂房,肯定有别的办法!”执行人员决定另辟蹊径。
“预重整”,法院担任“临时管理人”
当地正有大批水产加工企业拆迁,企业主对厂房需求旺盛,该企业的业务仍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企业有较高的挽救价值。之前,法院在办理一家出租车公司破产案件时,将出租车公司的运营资质整体打包转让,进而实现债务清偿。“厂房不能转让,但公司的股权可以转让!”参考出租车公司破产案例,执行人员有了灵感。
顺着这个灵感,执行人员敲定了“引资换股”和“债转股”的组合方案,即优先寻找新的投资者带资全盘接手老股东的股份,并将投资款全部用于清偿债务;如果找不到新的投资者或者投资金额过低,就将债权转为股权,27名债权人按照债权比例持股并且继续经营企业。
方案确定后,准备引导该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但这样一来,不仅要增加几十万元的破产管理人管理费,而且将多耗时几个月,存在较高风险。”执行人员分析。
因此,执行人员决定参照预重整制度,担任该企业的“临时管理人”,待案件进入强制执行时就将案件快速了结。
新投资者接手,双赢
今年3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为化解法院作为“临时管理人”,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者权责不清的风险,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全程参与监督。
“方案的最大难点是需要所有股东、债权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执行人员称。原告与股东、股东之间本来就有矛盾,而且意见不一,要让他们达成统一意见,难度非常大。
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执行人员组织了无数次会议,同涉案当事人进行充分的沟通讨论。遇到不便出席的当事人,执行人员亲自上门做工作,或灵活运用技术手段组织远程会议,进行网上签字。3月底,所有股东、债权人在互相退让中制订了处置方案,签字确认。
4月初,成功找到新的投资者接手企业,并签订了协议。目前,新投资人已陆续支付了大部分款项,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障。
在法院的监管下,新投资人继续投入资金对该企业进行升级改造,原先受困的企业即将迎来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