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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2版:城事

稳步推进“期转现”工作 保障公积金资金安全运行

  本报讯(记者陈潜 通讯员王悦 郭咏)为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和化解期房抵押潜在风险、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安全,自今年1月起,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岭分中心对超过3个月未办理预告转抵押登记的借款户进行全面催办。“我们会先打电话,口头提醒借款人办理‘期转现’手续。对于口头通知后仍未办理的,再发送告知函进行书面通知。对在收到该函15日内未完成办理手续的,将宣布提前终止贷款合同,通过提前行使担保债权的方式收回贷款本息,包括逾期罚息等。”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根据《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第十一条抵押条款,抵押物为期房的,抵押物产权所有人和共有人应在贷款人要求的时限内到相应登记部门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手续,将取得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交由贷款人保管。抵押物产权所有人和共有人应自可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完成抵押登记手续。如未能在3个月内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登记)正本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交贷款人持有的,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立即清偿剩余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截至上月底,该中心已电话催办450户,快递发送告知函共274件。经过四个月的风险摸排和专项清理,目前已有243户借款户办理“期转现”手续,完成全部清理工作的54%,进一步保障了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