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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3版:城事

  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的通告

  为增强全民防空防灾意识,使广大民众熟知防空防灾警报信号,根据《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等有关规定,按照台州市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于5月12日上午10时至10时43分进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范围和发布渠道

(一)警报试鸣范围:全市各镇(街道);

(二)警报发布渠道:通过人防警报、电视、广播喇叭等系统同步鸣放防空防灾警报试鸣信号。

二、警报试鸣信号

  (一)防灾警报

1.防灾警报信号(10:00—10:03):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时间3分钟;

2.防灾解除警报信号(10:10—10:14):连续鸣响,时间4分钟。

(二)防空警报

1.预先警报信号(10:20—10:23):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信号(10:30—10:33):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信号(10:40—10:43):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

三、有关要求

警报试鸣期间,请全市各单位和广大市民、过往人员积极配合,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