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下列信息: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温岭东部南片污水处理厂提标和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逸海路西侧、碧海街南侧,聂海路东侧,银沙河的北侧
项目概况:本工程选址于现状污水处理厂东侧预留用地,新征用地面积为21078m2,加上一期预留用地18950m2,合计为40028m2。污水处理厂现状已建规模1.98万吨/天,规划总规模5.28万吨/天,本工程按远期规模一次建成,既扩建3.3万吨/天,同时对现状一、二期工程深度处理段进行改造;主要收集东部中片、南片的污水,松门镇局部超量转输污水以及北片污水处理厂转输污水。新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沉砂池+超细格栅、五段巴巅甫A2OAO工艺磁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中间提升泵房、消毒及计量槽、鼓风机房及配电间、脱水机房等。出水执行浙江省地标《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69-2018)表1中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该标准中没有的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出水通过新建排污口排放至银沙河。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https://fcdn.sdnu365.com/wfj4/2023/04/23/1648580umabpwfseirgyqdtvhcn.pdf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有关公民、法人、组织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fcdn3.sdnu365.com/wfj4/2023/04/23/1648549hfbprdjkxscetgvmyanu.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常住地址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建设单位:温岭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
0576-81601353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太平街道体育场路520号
邮编:317599
邮箱:903045173@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年4月24日—2023年5月9日
温岭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