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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4版:当街井巷

法助青春,护航成长

这节课,法官和学生们“互考”

  本报讯(记者赵云)法助青春,护航成长。日前,市人民法院法官走进九龙学校举办普法讲堂活动。

  现场,法官助理周豪通过审判的案例,向学生们普及校园霸凌、电信网络诈骗和性侵害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接着,法官和学生们相互提问。在法官提问环节,学生们踊跃举手回答,绝大部分题目都回答正确,但有一题却接连难住了两名学生。

  这个问题为:“对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正确答案为“应当”,但学生们给出的答案为“结合案件事实、情节综合考虑予以”和“可以”。

  法官说,未成年人还处在生理与心理发育的过程中,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都还比较弱,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有从轻、减轻处罚的从宽原则。

  法官考完学生后,轮到学生们提问了。“未成年人犯了罪,是由其父母承担刑事责任,还是他自己承担?”“我闺蜜6岁的表妹摔坏我的东西,谁应该向我赔偿?”“民法典是什么时候确立的?”“未成年人能否参与案件庭审旁听?”……法官一一作了解答。

  九龙学校副校长陶仁辉说,这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可以让学生们更好地了解法律、认识法律,提升法律意识,对他们的成长和未来都有重要的意义。

  自去年以来,市人民法院开展“法助青春 护航成长”温法巡回讲堂活动,按照每月一次的频率,进入校园对学生们进行普法宣传。针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宣传的内容也有所不同,如对小学生的普法主要聚焦性侵害和校园霸凌,对初中生的普法内容更为广泛,对高中生则组织其开展模拟法庭等。

  “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将继续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加强普法宣传和教育工作,不断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基层。”周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