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公路超限不停车称重检测“非现场执法”电子抓拍系统的公告
为进一步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提高交通数字化科技治超水平,根据《浙江省公路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要求,现决定于2023年5月1日零时起,启动G228 K3926+300(滨海镇永康村路段)等4个点位公路超限不停车称重检测“非现场执法”电子抓拍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不停车称重检测“非现场执法”电子抓拍系统的路段:
G228丹东线 K3926+300(滨海镇永康村路段)
G104 京岚线K1803+700(大溪镇方山村路段)
X816新漩线K17(城南镇竹坑村路段)
X308桐方线K32+200M(大溪镇双溪村路段)
以上检测点公路超限不停车称重检测“非现场执法”电子抓拍系统完成建设,经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计量中心检定合格。
二、超限运输车辆违章处理地点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二楼处理中心(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19号)。
特此通告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