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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2版:城事

迁坟通告

  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受市政府委托将建设华盛路北延工程,该工程隧道口红线范围内涉及到的坟墓需限期搬迁,捉骨墓可定在下陈村公墓点。请各坟主自行与下陈公墓工作人员联系,限于2023年4月30日前自行将坟墓搬迁完毕,并到下陈村村部结算补偿,逾期未搬迁者,视作无主处理。

  联系人:丁先生15214796541;蒋先生18958663385

  特此公告

  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

  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