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物品处置公告
2022年10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发现温岭市大溪镇双溪村小溪岭头下附近储存危险化学品甲醇、二氯甲烷、混合溶剂,共1690公斤。因上述物品涉嫌危险化学品非法储存,我局依法对上述物品采取扣押措施。
因上述案件当事人无法联系,以及上述物品需及时处理。请上述物品当事人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主动与我局执法人员联系,接受调查。逾期未取得联系,也未接受调查的,上述物品按无主物品处理。
联系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00号
联系人:朱旭文 86223693
温岭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