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说的书缘,并非是指书籍,而是指书法。在我的脑海里总有一个画面,在闹市的一个角落里,一个书生在挥毫泼墨,众人站立四周,默默地围观……记得我初中的语文老师喜欢穿着一身笔挺的中山装,脚蹬一双布鞋,每年春节,他都会准时在街头摆地摊卖春联。现在想想,王老师挺符合我头脑中的那个书生的意象,很遗憾他好像也从来没有和我们谈过书法,凭着我模糊的记忆,他的字还挺俊秀的。
我上学时,没有什么书法辅导班,也没有专业的书法老师。最初接触毛笔的记忆,应该是在小学的时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老师给我讲的关于王献之学书的片段:有一次,王献之正在专心练字,父亲在他身后看了很长时间,他一点都没有察觉。王羲之悄悄伸过手去,猛地抓住了他的笔端,紧接着用力向上一提。王献之全身心地投入在写字上,根本就没有想到父亲会来抓他的笔。让王羲之高兴的是,笔并没有从他的手中抽出。直到今天我才知道这很可能是杜撰的情节,过去成功地误导我握笔握得十分使劲。后来我从一位文化馆的书法老师那里得知书法的劲并非是一种蛮劲,而是一种虚劲。大致的意思是通过手指、手腕、肘的运转,利用毛笔的弹性而产生的力。握笔轻松,运笔有力。
我也特别喜欢郑虔学书的故事,郑虔何许人也?唐代书法家、文学家、画家,他与台州有很深的渊源,至今临海建有“郑广文祠”纪念他。郑虔家境贫寒,买不起练习书法用的纸张。他在长安居住时,得知城南慈恩寺(大雁塔坐落于寺内)中贮存了好几屋柿叶时,这些叶子本是用来作为田间的肥料。于是,他灵机一动,借机到寺内租住,每天取柿叶当纸刻苦学书,如痴如醉,日复一日,从不间断,竟然把几间屋的柿叶都写完了。郑虔后来终获大成,草书达到了“如疾风送云,收霞推月”的境界。 或许是出于一种好奇的心理,我也学着郑虔,收集了一些枯树叶,在书里夹平后,也装模作样地拿着毛笔在树叶上写字,有时候还将写了字的树叶当书签 ,觉得十分有意思。
一个偶然的机会,父亲好像忘记了买春联,于是我自告奋勇说我试试看。我大胆地用微微颤抖的双手在红纸上开始书写,父亲看了以后,觉得像那么回事,反正是挂在自家的大门上,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妥。于是,我就这么好意思把自己的涂鸦之作当作是春联赫然贴在自己的大门口上,幸好附近邻居也没有懂书法的人,也没有人指责我的“书法”。其实,那个时候我根本不懂“笔法”“章法”,我的字就这么冠冕堂皇地悬挂了起来。
后来,遇到了一个同事,说他也有过类似的经历,他全村的人写过对联,让我惊讶不已。他向我展示了他的颜体书法,我看了不禁微微一笑,十分佩服他为全村人书写春联的勇气。或许,在耕读时代,大家心中都有一个文化的意象,会写毛笔字的人容易被村民当成“文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