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路口90度“大翻身”,压中掉头车辆
罪魁祸首又是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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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朱思瑾 翁红翔文/图)货车体形大,重量大,行驶在道路上,本就是一个“巨无霸”。如果还超载,对其他车辆及行人都是极大的威胁!
2月5日12时41分许,泽国交警中队接到当事人吴某报警称:他驾驶小客车在泽国镇温北路与复兴路路口掉头的过程中,突然被一辆货车压到车尾,所幸无人员受伤。
交警赶到现场时,发现两辆事故车辆横在两条直行车道上,且无法移动,已将复兴路北向南的机动车道完全堵死,严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
于是,交警立即联系消防人员和吊车,在路面摆放好圆锥筒警示后方车辆,并指挥现场车辆绕道通行。待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交警协助消防人员从货车驾驶室中拉出驾驶人王某,并让吊车将货车后车厢内的重物吊走,随后,交警和消防人员一起将事故车辆推到安全区域。
经过两个小时的奋战,该路口的障碍物终于被清理完毕,路面恢复正常通行。
经调查,货车上的重物为变压器,且未经捆绑固定。当天上午,王某驾驶轻型自卸货车载着变压器从路桥区出发,准备运往我市大溪镇。
12时40分许,王某驾车直行通过事发路口时,遇到前方正在人行横道上掉头的吴某驾驶的小型越野客车,他便踩了一下刹车,并稍微向左打了一下方向,没承想,整辆车居然发生了90度“大翻身”!货车车头重重地压在小客车的尾部,所载的变压器掉了出来,里面的油也漏了一地。
后经过磅,该货车核载4290KG,实载10722KG,超载百分比达149%。原来,这未捆绑的庞然大物,就是货车制动后侧翻的最大原因!
经查,货车驾驶人王某,男,54岁,路桥区峰江街道人。因其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造成事故,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并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
吴某,男,50岁,泽国镇人。因其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掉头造成事故,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并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
此次事故并非个例。
2月7日10时30分许,松门交警中队接110指令称:在225省道松门镇育英路路段,一辆货车发生侧翻,有人员受伤。
接警后,交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鉴于事故发生在S225省道,车流量较大,货车和车上的鱼散落一地,已经把三条车道堵死。交警先将警车停在货车后方,并摆放好圆锥筒以作警示,指挥劝导过往车辆绕行。
据公共视频显示,当时,蒋某(男,58岁,宁波市象山人)驾驶轻型栏板货车在事发路段最右侧车道行驶。这时,右侧路口驶出一辆由张某(男,34岁,我市松门镇人)驾驶的小型新能源汽车。为了避让小轿车,蒋某猛打方向盘,因车辆的惯性作用,货车直接侧翻在路上,车上的鱼散落一地,蒋某的手臂也因此受伤。
之后,交警及时联系吊车和拖车,将货车拉起来后再将货车和鱼进行过磅,并联系路政部门对路面及时进行清理,保证路面畅通。
经过磅,该货车核载4449KG,实载10054KG,超载百分比达125%。因蒋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造成事故,被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
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提醒,货车超载危险性极大,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拒绝超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