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日报 数字报纸


a0002版:城事

关于调整温岭市载货汽车限行的通告

  为优化城市交通资源配置,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以及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现阶段交通特点,在原有载货汽车限行措施的基础上,增加载货汽车限行措施如下:

  每天5:00—23:00,严禁重中型载货汽车在横淋线0KM至3KM+800M(即锦屏大道至大石线一级公路紫皋出入口路段)通行。

  因生产、建设等原因,需驶入禁行区域的车辆,可向温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申请办理通行证,并严格按照通行证规定的时间、线路通行。

  希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违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本规定自2023年2月13日起实施)

  温岭市公安局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6日